为进一步加强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水平,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河头镇专职消防队战斗员1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学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户籍要求: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
4、性别和年龄要求:男性,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0年9月15日至2002年9月15日期间出生);
5、身体要求:身高不低于170cm,体重不低于55kg,裸眼视力不低于4.8;
6、服从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河头镇人民路160号)
(3)报名时需携带证明材料:
①报名表1份(附件1);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4张;
④临海籍退役军人和消防兵退役人员须提供退伍证或者由市民政局出具的服兵役证明。
2、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100M、1500M、引体向上,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格分为60分,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临海籍退役军人或消防兵退役人员总分另加8分,但不重复加分。在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入围人数不到1:2的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先,若体能测试、面试均相同而出现入围人选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对成绩相同者再另行组织面试,面试高的排位在前(临海籍退役军人或消防兵退役人员与其他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高的排位在前;若体能测试、面试均相同,再另行组织面试,面试高的排位在前。
5、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河头镇人民政府报市消安委备案,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继续聘用。聘用后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值班期间需24小时在岗。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上述情况,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相关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与现有队员待遇相同(含“五险一金”,实际收入根据个人年度考核结果适当调整)。
2、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3、本细则由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咨询电话:0576-89116033。
附件:
临海市河头镇专职消防队招聘报名表
承诺书
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